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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名类公证
【发布时间:2019-03-10 15:43:25】 【作者/来源:开元公证处 】 【阅读: 6269 】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
出国人员的身份证,留学基金委(派遣单位)的资助函;
两位担保人(非夫妻)的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另加网上查询打印的社保缴交清单)或其他资产证明。
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的身份证;如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委托的,结婚证、户口簿;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不须到公证处);
委托事项涉及的权利凭证原件(如产权证或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厦门和漳州以外的异地房产的,可以是复印件),非房产委托的,提供相关材料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放弃的财产凭证复印件。
遗嘱公证
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如是夫妻一起来立遗嘱处理特定夫妻共有财产的,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请先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资料复印件;
遗嘱受益人如是继承人范围(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供遗嘱人与受益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
遗嘱指向的财产凭证原件;遗嘱中不指明特定财产的,无须提供财产凭证。
其它签名、印鉴公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所签文本所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结婚证或其它材料。
所签文本如果是外文文本的,需提供中文译文(公证处存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