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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公证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9-17 11:13:58】   【作者/来源:开元公证处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点 】   【阅读: 4517 】    

基本信息

大项名称:

声明公证

事项编码:

019003-001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适用范围: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数量限制:

申报对象:

面向个人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决定机构:

厦门市开元公证处

受理机构:

业务三部

联系人:

张忱

联系电话:

0592-7703725

申办材料:

1、公证申请表(申请人签名、按指印);
2、声明人的身份证明(声明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声明人是法人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声明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声明书正本或草稿,声明人未提供草稿、不会书写或书写有困难的,公证员可根据声明人的口述代为草拟,经声明人确认后,由声明人在公证员代书的声明书上签名、捺指印;
4、声明内容涉及婚姻状况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或出具的有效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涉及亲属关系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开具的证明;涉及财产的,应提供所涉财产的凭证,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按揭贷款合同、车辆(船舶)登记证、行驶证、存单、存折、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保险合同及单据、用益权证、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合同、动产购买凭证;涉及放弃或主张继承权的,应提供被继承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的财产凭证。

纸质材料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网上下载

监督和投诉电话:

0592-5176579

办理方式:

现场受理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核实无误。

法定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核实无误。

是否收费:

缴费方式:

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

收费主体:

厦门市开元公证处

收费标准及依据:

闽价费[2018]154号

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邮递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

证照

办理地址和时间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公时间

受理地点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A厅7、8号窗口

 

申请方式

办理条件

网上申请到窗口最多次数(含领取结果)

承诺到窗口最多次数说明

部门本部受理

申请对象必须亲自到场;申请对象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本人必须到窗口签字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1

本人必须到窗口签字

 

 

 

 

 

 

 

 

 

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