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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证办证指南

【发布时间:2019-09-17 11:19:32】   【作者/来源:开元公证处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点 】   【阅读: 5964 】    

基本信息

大项名称:

委托公证

事项编码:

019002-001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适用范围: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数量限制:

申报对象:

面向个人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决定机构:

厦门市开元公证处

受理机构:

业务三部

联系人:

张忱

联系电话:

0592-7703725

申办材料:

1、公证申请表(申请人签名、按指印) ;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法人申办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授权委托书的正本或草稿。委托人不会书写或书写有困难的,公证员可根据委托人的口述代为草拟授权委托书,经委托人确认后,由委托人在公证员代书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捺指印。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代理权限应注明有无转委托权;代理期限应注明代理权的起止日期;
4、委托内容涉及婚姻状况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或出具的有效证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涉及亲属关系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开具的证明;涉及财产的,应提供所涉财产的凭证,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按揭贷款合同、车辆(船舶)登记证、行驶证、存单、存折、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保险合同及单据、用益权证、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合同、动产购买凭证;涉及放弃或主张继承权的,应提供被继承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委托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的财产凭证;

5、转委托的,转委托人应提供原始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转委托的授权范围和期限不得超过原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和期限;

6、夫妻共同委托需提交结婚证原件。

纸质材料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网上下载

监督和投诉电话:

0592-5176579

办理方式:

现场受理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核实无误。

法定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核实无误。

是否收费:

缴费方式:

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

收费主体:

厦门市开元公证处

收费标准及依据:

闽价费[2018]154号

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邮递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

证照

办理地址和时间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办公时间

受理地点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A厅7、8号窗口

 

申请方式

办理条件

网上申请到窗口最多次数(含领取结果)

承诺到窗口最多次数说明

部门本部受理

申请对象必须亲自到场;申请对象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本人必须到窗口签字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1

本人必须到窗口签字

 

 

 

 

 

 

 

 

 

申请流程图: